文字欲

每個人總是有些自己覺得特別有天份的地方。從小到大自己都是瘦瘦弱弱的,一副書呆子模樣,跑步比賽起來連女生都跑不過,成績怎麼考也沒考過第一名,因為生性害羞,也不會上台講話唱歌愛出風頭。

幸運的是小學三年級時被老媽送去上作文課,遇到一位很會教也對我很好的作文老師,作品開始出現學校刊物,然後是報章雜誌,看著那整齊的印刷體,輕拭著自己的名字,信心便從字句滲透出來。是有那麼一件事,我是有一點天份,有一點與眾不同,可以與人一較長短。小時候,難免會去在意比賽的勝負,但漸漸地我明白,其實我不需要,好的就是好的,差別只是多了些因光而來閱讀的飛蛾。

第一次真的在意自己的文字能不能得到別人的認同,是在初中三年級的時候,要為《向日葵》第十三期的封底,配合圖片,寫上兩百字。那張圖片,是深藍色的夜空裡,掛滿黃色的星星。很快地寫好交上去,大意是說自己想做顆自轉的恆星,而不是繞著別人公轉的行星,強華老師也很快地看完,很快地投籃。有了小小挫折,深思熟慮好一陣子之後才寫了第二篇,第三篇,強華老師投籃的速度也一次比一次快。第三篇被投籃後離開編輯室時,我覺得很沮喪,就很大力地踢爛了編輯室的門。第四篇因得其門而入被登出來之後,我才明白,只要懂得去追求美和好,自己就可以認同自己的文字。

從此我像珍惜自己生命般珍惜自己的文字,因為它們很真,有血有淚,字字都珍貴。我是一個懶惰的人,花在寫作上面的時間並不長,所以我總是將自己的文字循環再利用,平面媒體,部落格,再收進自己的書裡,我盡我的最大努力,確保我的每一個字能擁有最多的讀者。

直到我遇見妳為止。

妳是特別的。只有我生命中最特別的部份才配得起妳,因為妳說過妳喜歡,我保留我的生命,消失在我的讀者面前,將我所有的自信和光,都交由妳一個人獨佔。那以我生命中最美好的部份,去追求一份美好的過程,是多麼美好,這是我所能為妳做的,最美好的事。

妳應該要珍惜的。

為了得到妳的認同,我卻不小心再一次落入勝負的困境中。成王敗寇,兵敗之後,妳將那些回憶一封一封地挑選出來,在妳心上築起的長城前,堆積起來,一把火,彈指間,數萬字,灰飛煙滅。看著那熊熊烈火,不知道那份感覺,需要多久才能燃燒殆盡。而我嚇得說不出話來,杯水車薪的淚根本來不及挽回什麼,只能帶著對妳的超愛,被妳親手活埋。

可笑的是我一點怒意都無,在斷氣之前,小心翼翼保護著那在妳心中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大方的形象。

我以為妳給我最大的領悟是人不可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到了最後我才明白,原來,人也不可以把自己的文字看得太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