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死不救

五月底馬來西亞又發生了一件私人醫院見死不救的事件,事情發生後,平常不敢批評政府半句的各大媒體,呃,其實都是同一家啦,紛紛拿此大作文章,炮轟醫院沒有良心,醫生沒有醫德,搞到最後也沒有提出什麼建設性的意見,炒一炒就過去了,下一次同樣的案例發生時,再拿冷飯出來炒一炒。

我覺得這則新聞非常可笑,去小販叫福建麵沒給錢沒得吃是天經地義,到醫院沒給錢醫生不開刀則是見死不救。首先我不懂,如果明知給不出醫藥費,為什麼要送私人醫院?拖了好半天才轉診,浪費寶貴的黃金搶救時間,為什麼不直接送政府醫院?政府醫院有很遠嗎?

再來我捫心自問就算我多有醫德都好,我在那個情況能夠做什麼?要知道開刀急救不是一個人的事,你要靠急診科醫生幫你穩助病人的情況,麻醉科醫生幫你麻醉,一個醫生當你的副手,還要幾個護士幫你搞定手術房大大小小雜務,就算我有心要救,我有什麼資格叫大家違背醫院的規定陪我冒著被開除的危險逞英雄,如果病人救好了但真的付不出錢,難道我救了他還要從自己銀行拿錢出來幫他付醫藥費嗎?

在醫院的角度來看,如果為了救人而不收錢,此先例一開,以馬來西亞人的心態,首先之前付了錢的病人一定全部來醫院示威抗議,接著付不起錢的病人一定一個接著一個送進來,結果醫院的下場就很慘,不是叫政府接收變成政府醫院算了,就是直接關門大吉比較快。

馬來西亞的醫生,若在政府醫院上班,就要有財務損失的準備,若在私人醫院上班,就要有名譽損失的覺悟。而馬來西亞的病人,到了私人醫院沒錢給,死定,到了政府醫院就怕等到來也是死定。所以這是制度的問題,要不我們國家就少買幾架戰鬥機,反正飛一飛最後也是莫名奇妙掉進海裡,還不如拿那錢來提高政府醫院醫護人員的待遇,改善醫護人員對病人的比例,或者就效法英國還是台灣,大家出一點錢來搞個全民健保,看私人醫院就不用這麼貴。請問制度是誰的責任?媒體你們也炮 轟錯對象了吧。

而我們尊敬的部長大人還說病人最後送中央醫院是因為馬大國大醫院都沒反應,而這兩間醫院歸高教部管,證明衛生署比較有效率。撇清責任就算了,還要我們歌功頌德,那病人最後有救回嗎?沒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