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約了學弟喝酒, 因為之前我曾故意遲到讓他與他的前女友獨處許久, 所以這次他決定報復,到約好的時間地點時, 他才傳簡訊給我說他一個小時後才會到。
沒辦法,我只好一個人站在大馬路旁,附近沒有夜店, 我就挑在麥當勞前讀羅蘭巴特。我並沒有因為上一次的經驗, 而改變我對在公眾場合讀羅蘭巴特的執著,不同的城巿, 不同的人文氣息,或許會有不同的體驗。
結果在新加坡,我在人群裡讀了一個小時,沒有一個路過的人鳥我。
學弟出現時我已經將那本書收進包包裡了。 學弟問我的公事包怎麼看起來那麼重, 我說因為我隨身攜帶一瓶皇家二十年羅蘭巴特, 在肚子裡墨水不夠時可以拿出來喝一喝,補補才氣。
學弟問我為什麼這麼喜歡羅蘭巴特, 其實基本上我對羅蘭巴特的理解完完全全就只停留在作者已死這一句 話而已。 每次有人讀了我的文章自己對號入座氣沖沖地跑來找我興師問罪為什 麼寫他壞話時,我只要需要輕輕地答他一句,羅蘭巴特說作者已死, 就可以逃過很多無謂的爭執。
就這個角度來說,羅蘭巴特可說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過羅蘭巴特活的時代也就文本和現實兩個世界, 比起現在單純太多了。 當今的人也不會用什麼文學創作的觀點來讀一篇文章, 寫出來的故事或心情只能供八卦娛樂之用, 連參加一個文學獎還要和主辦單位證明你寫的是真實的才有得獎資格 。
花了很多時間在研究怎麼把FB裡自己不完美的部份刪掉, 結果發現那工程實在巨大,便充滿挫折感地打消這個念頭,決定將羅 蘭巴特的精神發揚光大,在FB這個是非之地,看到不喜歡的留言時 我就說”FB使用者已死”,狀態發了就只是一個狀態, 留言留了就只是一個留言,完完全全地和該發表人無關。FB相簿充 斥我的醜照,足以讓所有對我存有幻想的正妹幻滅, 但要一張一張地刪選實在是太麻煩了, 所以我便在此告訴自己和全世界的正妹"相片中人已死", 照片醜本人還是可以很帥的。反過來也要提醒自己和全世界的男生, 女生在拍完照片以後可能也會存在於"正妹已死"的狀態。
面對鏡子反射思考這個邏輯, 也沒有必要因為現實中不存在了而去刪除相關的文字和照片, 因為作品,或愛情,完成的剎那, 就已經和現實不存在於任何關連了。
誠實而心虛地說,或許我也不是這麼喜歡寫作。 我寫作的動機是希望女生覺得我很厲害, 讀了我的文章以後覺得很感動,然後瘋狂地愛上我。 而這十分地作者未死,最終造成現實對文學的反噬, 太過去於在意他人讀了我的文章後會不會喜歡,會不會不開心, 到最終就什麼也寫不出了。
於是從此以後妳可以愛上我的身高,我的金錢,我千瘡百孔的臉, 但請妳不要愛上我的文字。
因為在畫下句點的那刻。
我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