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無限光亮的閃


所有入場的讀者請注意,為了避免您的眼睛遭到灼傷,請戴上您的太陽眼鏡,您的安全與健康永遠都是我們的首要考量。

其實我個人並沒有戴太陽眼鏡的習慣,因為自己有近視和閃光,要配到一副適合我度數的太陽眼鏡其實不大容易,不然要先戴上隱形眼鏡再戴太陽眼鏡我又嫌太麻煩了。所以我人生裡有很多眼睛灼傷的經驗,因為我身邊充斥太多寶貝好強噢寶貝,不然就是老公老婆達令哈妮爸爸媽媽貝比公公。

沒道理我也要叫妳小涵涵吧。

從十五歲開始就沒什麼單身過,照道理我應該對這類強光免疫才是。可惜我的感情總是落入在一起,遠距離,然後分手的惡性循環裡。所以至少超過一半的時間我還是孤身隻影出現在朋友們的聚會裡。就算是有女友在身邊的日子,我也刻意保持一點距離,不敢在人們面前太過親密。覺得總要顧慮一下他人的感受吧,而且來日方長,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還很能難說吧,現在太親密以後分手後感覺很諷剌,怕很難找到台階下,不為自己想也要為對方著想吧。

少來,明明就是想多留些模糊空間可以繼續和小妹妺們暖味吧,妳說。男人在年輕時總是很怕被一個女人綁死,一首高明的情詩,就要讓每個女人都以為寫的是她自己啊。

直到遇見了妳,心態才有些小小的轉變。還記得和妳一起在倫敦坐地鐵時,坐在我們對面有對情侶無視車裡其他乘客一直在摸來摸去,最後那女生直接跨坐在他男友身上兩人開始喇起舌來,有這麼High嗎,妳說。其實我心裡在想,如果這是宣示我女友實在是太正的最好方式,那我是不是也應該要不落人後地比照辦理呢。

發乎情,止乎禮,牽牽小手就可以,妳說。

離開台北的那一天我在妳的FB牆上留下句愛妳,妳說妳嚇了一跳,在FB這種公眾場合說愛妳,不像是我會做的事。我心想我真的是應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了,都在一起一年多了,說愛妳應該是一件很自然很稀鬆平常的事才對。

後來妳說我變了,而且妳好像很滿意我的轉變。妳問我為什麼我對妳這麼不同,其實我覺得我的心對妳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只是從前我總想起剛開始在一起時妳說,愛還是不要太常說出口,因為說久了就不知道是因為愛才說,還是因為已經變成一種習慣了。妳問我們為什麼在一起五百多天還可以這麼甜蜜而且越來越肉麻,好像很少情侶會這樣子,是不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在一起過就直接遠距離了,會不會有天我們真的在一起時卻發現原來只是我們把對方想像得太美好而已。

我不知道。

我想從前我們總是擔憂太多而有所保留,其實人生裡可以遇到一個讓自己理直氣壯不顧一切地閃的人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朝向太陽的方向,本來就是耀眼的。從前不明白為什麼我的朋友們總愛幫他們的女友搞生日派對,請一大堆人來閃給大家看,或是愛把每個聚會搞得像他們家的家庭聚會一樣,但現在我也很想為了妳這麼做。我不再寫博愛的詩了,我告訴自己一天要寫一篇專一的散文。

這篇也不例外。

HOAV BBPE VNF RNLRJKP EEV

我還是忍不住照顧了一下讀者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