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已經寫過《部落格的意義》這個題目,今天又再寫一次。經過六年,我書都出了三本,部落格的意義當然大不相同。Google
Reader已經收檔,無名小站也要關門大吉,還有在寫有在經營的部落格越來越少,臉書是一個巨大的黑洞,把所有的人都吸了進去。
我還有定期在追的,也就只剩妳的部落格。妳的臉書裡多了很多我不認識的朋友,妳的部落格卻仍是有種熟悉的味道。妳的文章還是有著莫名的憂傷,每次讀了只覺得很感傷,有股衝動想和妳說其實一切並不是這樣,直到有天讀到妳文章裡的你再也不是我而是他,只覺得更加地無比感傷。
儘管寫的不是我,妳仍是我認識的所有人裡寫得最好的一個。
想起來我們會進一步認識彼此也是因為部落格這一件事,妳的文字像只魔戒,令人想將它藏為已有,或許我在愛上妳的人之前,早已先愛上妳的文字。想起那時我們的部落格更新地多麼頻繁,彼此呼應著,還記得妳說,要把我們兩人的部落格合在一起看才會發現其中的樂趣。 後來妳的部落格得了獎,隔一年我特意參加,拿下那個妳得過的獎。
幾天前和朋友喝茶時聊起,其實那時候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和妳一起出一本書。
是我讀的書少,懂的曲寡,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們變得無法交談,我開始贏不到妳的認同,對於我的看法,妳總是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分開的時候,我曾經一度試著躲進自己的文字裡,但世間太多紛擾,太多聲音太吵,現實裡無處可逃,只好把部落格關掉,讓自己的文字隱居山林。那時賭氣地以為,要默默地寫,有一天出一本書,讓妳知道我還在讀還在寫,也許妳讀了會覺得很感動。
其實妳早就知道我一直都偷偷有在寫。
只是世界變化得太快,我文章寫得太少,曾經我為了離台灣近一點來到新加坡,現在我去台灣都不一定能和妳見上一面。人年輕時總有很多夢想,想爬到世界的巔峰,想成為一個與眾不同的人,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力挽狂瀾,助雞蛋戰勝石頭,想自己很偉大,以肉身擋在妳和現實之間,讓妳能安靜地不受打擾地讀書寫字。
歲月和歷練會令一個人成長,成長會令一個人看清自己的渺小,向時間低頭,向距離低頭,在這裡世界裡,要站穩腳步,不被現實的洪流衝走已經很不容易。打一份工,領一份薪水,安份認命地在這社會裡扮演好一個螺絲的角色,面對批評時要面帶微笑,努力反省錯誤儘管它不斷地發生。
妳說我也很優秀,其實不管面對誰,我從來都沒有失去自信過,只是不管我怎麼調整自己,都再也找不到那個讓妳覺得美的角度。感覺妳現在開心很多,其實這不就是那時的自己想為妳做的,現在只不過是妳的一切裡沒有我而已,而我也過得很好。
人各有志。
記得小時候我跳了一支Michael Jackson的舞,家人覺得我真是可愛,給了我很多掌聲,然後我就更努力地跳,到大家開始覺得無聊沒人鳥我了為止。從小我就是一個得到別人關注會很開心然後希望得到更多關注的人,不知不覺我已經八個月沒有公開發表新文章了。於是我回到這裡,希望自己能因此寫得更多。
聽診器和紙筆還在,沒有妳,我還是會寫下去。
想當日說真愛無敵,一路走來到今天,我人生也就只剩下寫作這一個夢想而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