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

上了一整天的班,在最後的一個小時一直在倒數,還有多久自己可以逃離。診所的冷氣很冷,冷得我紅了眼眶,鼻涕直流。

拖著疲憊的身軀坐著MRT一路往南,看著自己微弱的反射,發現自己又回到四個月的自己。到我們常去的電影院,看了一部我們一起看過的電影,點了一杯飲料和一個熱狗,在擠辣椒醬和芥末的時候,想起妳總是很喜歡玩妳的食物。看電影的時候左邊的位置空著,覺得很不習慣。

電影裡的主角說,夢想,就是堅持下去時會覺得幸福的事情,我的夢想又是什麼呢,難怪註定就是要孤身一人才得以沒有顧忌,沒有枷鎖,才能寫得更多嗎。

看完了電影,坐了一站的MRT到酒吧喝酒。一瓶紅酒,一和酒杯,一台電腦,可以寫作一個晚上。記得我們第一次來這裡,是在我們在一起的隔天晚上,其實那天我下班時已經很晚了,隔天又要上班,只是隔天晚上我就要回檳城了,會有一段時間不能見面,所以還是硬著頭皮約妳出來喝酒。

那天晚上我們兩個人喝了一瓶紅酒,坐在酒吧的角落,說哪位歌手唱歌比較好聽,說那一群小男生裡哪一對是同志。妳叫我猜眼前的情侶是在情人的什麼階段,我問妳情人有分成什麼階段,妳說第一階段是雙方刻意裝出對彼此所說的話有興趣的時候,第二階段是濃情蜜意的時候,第三階段是已經是老夫老妻的時候。

那時忘了問妳,第四階段是不是吵架分手的時候,還是吵架分手了以後還算不算情人。

妳說妳知道我總是有意無意地把椅子拉得離妳近一些,手總是有意無意地放在妳的肩或腰上。每次我們都吵說到底誰的酒量比較好,要不要比賽,一瓶紅酒喝完,我總是走路走得搖搖欲墜,妳總說我輸了,酒量這麼差,其實我很清醒,我還是可以走得很直,只是人生路上,我比較喜歡被妳攙扶著走。

還記得有一次和妳吵架,和好的那夜,妳和妳的同事在這個酒吧聚餐,多天不見,一個人下班後坐計程車到這裡,看到妳便緊張地拉張椅子坐在妳身旁,一整晚靜靜地沒說什麼話。記得剛認識時總是問妳喝酒聚餐我可以跟嗎,總是試著進入妳的世界裡,喜歡在旁看著妳和妳世界裡的人的互動,甚至一個星期裡去了屬於妳的城巿兩次。

記得妳和我說,哪對情侶不曾吵架,所以我才以為總是還有第二次機會,這不過是另一次爭吵。其實不管我吵架時有多麼嘴硬多麼自以為是,到最後我也總覺得是自己的錯。物以類聚,我身邊的人也是如此,沒有人會說妳的不是,心碎時想找個人聊天,學弟也不會安慰我,說我不是說妳很好嗎,說我自找,說我白痴。

說我活該。

從在一起開始我總是像個小女生一樣,小心翼翼地試著記住全部細節,記得那一天第一次與妳相遇,在K房裡在妳身邊坐了一晚,一句話都不敢開口和妳說;記得在一起第一天,不敢牽妳的手,所以用手摸妳手上痣問妳那是蒼蠅嗎。妳說妳生性多疑,不輕易向別人打開妳的心,我忘了說其實我也多疑,總是擔心在一起久了就變成一種習慣就停止了解對方了。

是我蠢得不懂幸福其實是日常生活裡一些看起來很稀鬆平常的事情,有人起個大清早,怕你肚子餓做份早餐讓你帶去上班可以吃,燙好你的衣服,有人看你手機常沒電買個充電器給你,去超級巿場買份甜品等你回家一起吃,有人在你上班遇到一堆鳥事時可以寄簡訊給她和她訴苦。妳說妳一直都希望看到我開心的樣子,可是為什麼我還是不知足,妳真的覺得很累了。

其實我也曾經和別人這麼說。

我們都在尋找一個同類,一個靈塊的伴侶,但往往我們會爭吵並不是因為我們不一樣,而是我們個性太相像。對方那些最吸引自己令自己動心的地方,在爭吵時往往就變成最傷人之處。

走到妳家樓下,坐在隔壁學校的大門等妳。我曾經也坐在同一個位子等妳,自在一起開始我好像總是在等妳,第一次約會等了一個多小時,吵架時跑到妳工作的醫院等妳下班。

每次電話鈴聲響起我都以為是妳的簡訊,每個從門口走出來的女生我都期盼是妳。

每次愛情陣亡我都怪天時地利,時間距離。


這次我只能怪自己。